最新消息 > 105.5.12雲林縣105春季縣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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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0-01-0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雲林縣105年春季縣長盃民俗體育運動競賽規程 一、宗 旨:倡導民俗體育運動,充實國民休閒活動,促進全民身心健康。 二、主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 三、承辦單位:雲林縣體育會風箏委員會 四、協辦單位:雲林縣北港鎮育英國小 五、比賽時間及地點:龍獅運動:105年5月11日 地點:水燦林國小水林校區 扯鈴、獨輪車:105年5月12日 地點:褒忠國小、褒忠國中 放風箏、跳繩:104年5月13日 地點:褒忠國小、褒忠國中 六、比賽項目: 踢鍵、跳繩、扯鈴、放風箏、獨輪車、龍獅運動 七、比賽組別:(一)踢鍵、跳繩、扯鈴: 國小男生中年級組、國小男生高年級組、國小女生中年級組、國小女生高年級組、國中男生組、國中女生組、高中男生組、高中女生組、教師男子組、教師女子組。 (人數、隊數不足時得以併組,由高往下併,不可跳組併) (二)放風箏:採男女混合比賽,分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、教師組。 (三)獨輪車: 國小男生中年級組、國小男生高年級組、國小女生中年級組、國小女生高年級組、國中男生組、國中女生組、高中男生組、高中女生組、教師男子組、教師女子組。(人數、隊數不足時得以併組) (四)龍獅運動:採男女混合比賽,分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、教師組。 八、參加資格: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,教師組限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人員參加。(含實缺之代理代課教師) 九、各項比賽說明: (一)踢鍵: 1.競賽項目:(1)個人計分賽(2)個人對抗賽(3)雙人對抗賽(4)團隊計分賽。 2.報名人數:每單位每組參加個人賽(含對抗賽)限3人,雙人對抗賽限3組,團隊賽限2隊參賽6人(得報名8人),每人最多二項(團隊賽不受此限)。 3.計分方法:錄取六名,按七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計分,團隊計分賽加倍計分。 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84年6月修訂規則。 (二)跳繩: 1.競賽項目:(1)個人賽(2)雙人賽(3)團隊賽。 2.報名人數:每單位每組參加個人賽限3人,雙人賽限3組,團隊賽限2隊參賽10人(得報名12人),每人最多參加二項(團隊賽不受此限)。 3.計分方法:同踢毽方法。 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84年6月修訂規則。 (三)扯鈴: 1.競賽項目:(1)個人賽(2)雙人賽(3)團隊賽。 2.報名人數:每單位每組參加個人賽限3人,雙人賽限3組,團隊賽限2隊參賽6人 (得報名8人),每人最多參加二項(團隊賽不受此限)。 3.計分方法:同踢毽方法。 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84年6月修訂規則。 (四)放風箏: 主題風箏組(依競賽主題製作之風箏) 1.比賽項目: (1)平面小型(主體長度在100公分以下者)。 (2)平面大型(主體長度在101公分以上者)。 (3)立體型(具體積者,體積部份不明確不予評分)。 (4)多節小型(含頭尾在六節以上,三十節以下者)。 (5)多節大型(三十一節以上者)。 2.報名人數:每組每單位平面小型、平面大型、立體型、多節小型可報名三支;多節大型可報名二支,但同一型人員不得重複。各型隊員人數:平面小型、平面大型、立體型各二人,多節小型三人,多節大型五人。每人參加各類型最多以二支為限(多節大型歸為團隊賽不受此限)。 3.計分方法:依各型報名參賽件數錄取三至六名,按五、三、二、一計分。 4.報名參加放風箏比賽,主題型造型以「鳥類與昆蟲」形態或設計為限。 5.風箏骨架材質請以竹、木或碳纖材料為主。作品需為團隊親自製作彩繪,凡曾參加過縣級以上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行參賽,否則以棄權論。雨天及其他情況不能昇放者,得由裁判長宣佈改以藝術分及實施分成績評分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 (B)現場製作組: 請先行自備材料及彩繪用具,賽前不得先行組裝骨架及繪稿等塗記符號,現場彩繪、紮綁、組裝、昇放,本項不列入團體計分。 1.比賽項目:(國中組及高中組報名本組後,才能報名參賽主題風箏組,說明如第6點; 國小組、教師組亦可報名) (1)平面小型(主體長度在100公分以下者)。 (2)平面大型(主體長度在101公分以上者)。 2.每校報名件數:不限;種子教師不得報名參賽本組(本會賽前審查資格)。 3.報名人數:一支平面型風箏,隊員(含昇放者)三人。 4.比賽時間:製作彩繪時間為08:30至10:30時;昇放時間為11:00至11:40。 4.計分方式:依各型報名參賽件數擇優錄取三至六名,雨天及其他情況不能昇放者,得由裁判長宣佈改以藝術分及實施分成績評分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 5.報名參加現場製作比賽之作品,主題型造型以「鳥類與昆蟲」形態或設計為限,可自由發揮(不得違背善良風俗),骨架材質請以竹、木或碳纖材料為主。作品需為親自製作彩繪,否則以棄權論。 6. 國中組及高中組報名參賽本組的學生,才能報名參賽主題風箏組的立體型、多節小型及多節大型競賽。 7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104年修訂民俗體育運動競賽-風箏規則。 (五)獨輪車: ※花式項目 1.個人花式:每校(單位)限參加三人 2.雙人花式:每校(單位)限參加三組 3.團體花式:以學校為單位,不得跨校組隊,每校(單位)限參加二隊,每隊4人以上(含4人),但國小女生中年級組、國小男生中年級組為4人以上(含4人) ※競速項目 1.個人前進100公尺:每校(單位)限參加三人 2.個人前進400公尺:每校(單位)限參加三人 3.前進400公尺(4×100)接力:每校(單位)限參加二隊 ※本次參賽規定與注意事項: (1) 個人競速賽,以支撐起跑桿方式起跑,起跑後掉車,則必須以自由上車方式完成賽程,選手務必著安全護具頭盔、護膝(肘)下場比賽(請自備),否則不得參賽,曲柄需在4吋以上(含4吋)。花式項目無指定動作,請各單位多發揮創意設計動作。 (2)團體賽須依報名名單下場,選手因賽受傷離場,致使少於報名人數不予扣分. (3)比賽時間:團體賽:表演時間4至5分鐘為限(第一訊號4分鐘,第二訊號4分50秒), 但國小女生中年級組、國小男生中年級組表演時間4至5分鐘為限(第一訊號4分鐘,第二訊號4分50秒) (4)以上各競賽項目,每人至多參加三項(團體、接力不在此限)。 (5)比賽規則:其他未規定事項以100年2月中華民國獨輪車比賽規則為準。 (五)龍獅運動: 1.競賽項目: (1)舞 龍:自選套路(單龍—九節龍) (2)南 獅:自選套路(單獅、雙獅)【報名南獅選手如有跳樁的部分,需由所屬單位投保意外險,並於比賽報到時繳交相關證明,如無相關投保證明者不得參賽。】 (3)臺灣獅:自選套路(單獅、雙獅) (4)開口獅:自選套路(單獅、雙獅) (5)龍鳳獅:自選套路(雙獅、多獅) 2.報名人數: (1)舞獅單獅12人、雙獅14人,以上均含鼓聲配樂人員,不設候補人員,套路規格不限。 (2)舞龍單龍及龍鳳獅16人,以上均含鼓聲配樂人員,不設候補人員,套路規格不限。 (3)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,不得跨校組隊。 (4)舞龍每校(單位)以二隊為上限,可報單龍A隊及B隊。 (5)南獅每校(單位)以單獅、雙獅加總二隊為上限,不得報單獅A隊、B隊或雙獅A隊、B隊。 (6)臺灣獅每校(單位)以單獅、雙獅加總二隊為上限,不得報單獅A隊、B隊或雙獅A隊、B隊。 (7)開口獅每校(單位)以單獅、雙獅加總二隊為上限,不得報單獅A隊、B隊或雙獅A隊、B隊。 (8)龍鳳獅每校(單位)以雙獅、多獅加總二隊為上限,不得報雙獅A隊、B隊或多獅A隊、B隊。 (9)每校(單位)於網路報名後,必須將紙本印出核章後寄至雲林縣北港鎮育英國民小學。 3.競賽規則:依中華客家開口獅文化運動總會競賽規則訂定,場地以不超過20公尺×20公尺為原則。 4.競賽規定: (1)各參賽隊伍之所有用具必須自備,大會不提供各項器具。 (2)大會裁判及工作人員,不得兼任參賽隊伍之領隊、教練、管理。若有工作人員擔任所屬學校之領隊、教練、管理者,需呈報大會核備,且競賽過程中均不得擔任評分裁判。 (3)參賽選手比賽中,如有負傷,除當場由大會醫護人員進行必要之緊急救治外,其餘一切醫療費用由各參賽隊伍自理。 (4)領隊及裁判會議於民國105年05月9日(星期一)14:00於雲林縣水林鄉水燦林國民小學水林校區活動中心召開。 (5)各參賽學校(單位)請於民國105年05月11日(星期三)比賽當天上午8時向競賽組辦理報到(地點:雲林縣水林鄉水燦林國民小學水林校區活動中心)並進行檢錄,檢錄三次不到視同棄權,不得異議。 (6)比賽過程如因套路編排需使用兵器(刀、劍、棍及其他兵器),需向大會報備,未報備者取消比賽資格。 (7)比賽時間為7-10分鐘,以鼓聲第一聲為時間起點,以鼓聲最後一聲為時間停止。 (8)計分方式採百分制,評分項目包含: ①服裝(5%)。 ②禮儀(5%)。 ③套路編排與展現(30%)。 ④形態及藝術表現(20%)。 ⑤鼓樂伴奏(20%)。 ⑥步形步法(10%)。 ⑦指定動作(10%)。 (9)各競賽項目指定動作: ①舞龍指定動作:團龍敬禮、八字舞龍、游龍動作、穿跳龍身。 ②南獅指定動作:上腿(單腿、雙腿)、翻獅、採青、三拋七星、會獅(雙獅)。 ③臺灣獅指定動作:大小門(開始及結束)、翻獅、淨身、採青、會獅(雙獅)。 ④開口獅指定動作:高手甩頭眼觀四方、翻獅、淨身、採青、會獅(雙獅)。 ⑤龍鳳獅指定動作:大小門(開始及結束)、跳躍滾翻、淨身、採青、會獅(雙獅、多獅)。 (10)扣分標準:如下表所示。
十、報名方式: 1. 學生組、教師組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方式辦理。其他各組逕向本會報名(網路帳號及單位密碼依103年秋季縣長盃,網路報名部分若有不明瞭之處請與麥寮國小張惟翔主任0918-460437洽詢。 本府教育處體育資訊網:http://163.27.240.105/sport/ (報名網址) 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員吳秉謙信箱:61159@ylc.edu.tw 電話:5522446 手機:0912-476555 2.報名日期: 龍獅運動、扯鈴、獨輪車、風箏、跳繩:105年4月6日至13日下午3時止網路報名。 4月18日(一)前寄紙本報名表至各單項委員會負責人。 紙本請寄至:雲林縣北港鎮番溝里84號 育英國小校長室收。 十一、技術會議:民國105年4月20日(星期三)下午2時,在育英國小。請參加比賽之球隊務必派代表抽籤(未到者由本會代抽),抽籤後不得有任何異議抽籤完將賽程表公佈於雲林縣體育資訊網站。(本次活動不設種子排序)。 十二、比賽程序:技術會議時抽籤排定,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。 十三、獎懲: (一)依總則第十條辦理 (二)選手獎狀由委員會向縣政府申請製作頒發。 十四、申訴: (一)比賽爭議,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如有同意義之敘明,亦不得提出申訴。 (二)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,賽後概不受理。 (三)有關運動員及風箏資格抗議,應於比賽時提出,賽後概不受理。 十五、附則: (一)出場比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: 1.學生組:學生證或在學證明。 2.教師組:服務證明暨身份證。 (二)與賽選手務必身著運動服裝。 十六、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於技術會議修訂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