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 > 全國賽來了!105.5.21樹專盃全國獨輪車錦標賽.
1970-01-01
105年樹專盃全國中小學獨輪車錦標賽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1月6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050000470號函核准辦理
二、主旨:獨輪車運動提供多樣化體育運動項目,培養良好運動習慣,藉觀摩學習,
         以鼓舞獨輪車運動風氣,提升 獨輪車運動技術水準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四、主辦單位: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
五、承辦單位:本校學生社團 獨箭社 陸上競技社
六、協辦單位:本校學生事務處、體育運動組、課外活動指導組、衛生保健組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通識教育中心 、幼保科科學會、物理治療科學會
七、比賽日期:105年05月21日(星期六)
八、比賽地點: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

九、參賽對象:
(一)國內各國民中、小學學生可組隊參加。
(二)參賽組別: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等2組。
十、比賽組別、項目及比賽程序:
  1. 比賽組別:比賽分國小中年級男生組、國小中年級女生組、國小高年級男生組、國小高年級女生組、國中男子組、國中女子組等6大組。
  2. 比賽項目:分為1.撥輪競速100公尺;2. 競速100公尺;3.單腳競速100公尺;4.競速200公尺;5.競速400公尺;6.個人花式競技;7.雙人花式競技;8.團體競速400公尺接力9.團體花式競技等9個項目。
  3. 比賽項目、組別及程序表
項次 時     間 比 賽 項 目 組       別 備 註
08:00~08:30 報           到  
09:00~09:30 開  幕  典  禮  
09:40~10:10
 
撥輪競速100公尺

國小中年級 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
撥輪選手於
8:40檢錄
於起點準備
開幕後直接比賽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
國小中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10:10~10:30
 
競速100公尺
及國小個人花式
(請擇一報名)


國小中年級 競速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
競技國小不分中高年級組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
國小中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10:30~11:10 單腳競速100
公尺及
國中個人花式
(請擇一報名)


國小中年級 競速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
競技國小不分中高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
國小中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11:10~11:50 競速200公尺
及國小雙人花式
(請擇一報名)


國小中年級 競速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
競技國小不分中高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
國小中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12:00~13:00 午餐時間及頒發競速獎項
 
13:10~13:40 競速400公尺
及國中雙人花式
(請擇一報名)


國小中年級 競速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
競技國小不分中高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

國小中年級
國小高年級
國中
 
13:40~14:20 團體競速
400公尺接力(4*100)
男生組 國小 每校每組限參加1隊
 
國中
女生組 國小
國中
14:20~17:00 團體花式競技
(8人(含)以上)
國小組 每校限一隊不分年級男女
國中組
十一 17:00~17:30 閉幕典禮  
【註】:上表所列賽程均為暫定,應依「秩序冊」登載內容為準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
   (一)採用100年2月 20日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訂定頒布之「中華民國獨
          輪車比賽規則(1000220訂頒)為原則,競速項目並參照「中華民國田
          徑協會公布最新之田徑比賽規則」。
   (二)參賽單位:國內各國中、小學以學校為「參賽單位」,不得跨單位(校)
          組隊。
(三)參賽人(隊)數限制:
  1. 個人賽:
  1. 競速項目: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。
  2. 競技項目:每校每組限參加1人。
  3. 雙人花式競技,每單位限參加1隊(視同個人賽)。
    1. 團體賽:
  1. 競速項目:每校每組限參加1隊。
  2. 競技項目:不得跨單位(校)組隊,每參賽單位限參加1隊,每隊參賽選手限8人(含)以上,男女不拘。
    1. 各組同一參賽選手,至多報名參加2個比賽項目,但團體項目則不受限制。
   (四)錄取名額:各組各項比賽視參加隊數擇優錄取前6名,團體賽擇優錄取
         前3名。
(五)比賽規定:
1、競速項目:
         (1)各比賽項目均採計時直接決賽。
         (2)採用20吋輪徑標準競速獨輪車(曲柄不得短於4吋);撥輪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限區炳。
         (3)選手應配戴安全帽、護膝及護肘參加比賽,護掌建議使用。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樣護具不全者不得參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場地:本校操場為300公尺跑道。
         (4)競速比賽途中掉車者於原地自由上車。
         (5)在競速分道賽中,選手應自始至終在各自的分道內騎行,車輪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駛過分道線得利即被淘汰;階梯式起跑時,必須騎完規定的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現場標示),否則視為犯規被淘汰。
         (6)團體前進競速400公尺接力賽,接力棒傳接時,人、棒、車必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須在接力區內傳接完畢;在接力區內傳、接棒時,不得拋擲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接力棒在接力區內落地,必須由原失手隊員重新拾起完成傳接。
         (7) 賽程依實際時間計之,惟裁判長得視狀況,要求選手限時完成賽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程,超過時限即應離場。
         (8)個人單腳前進競速騎手出發後,距起點5公尺標線前未變換為單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腳騎乘者,或中途掉車者於原地自由上車
         (9)個人撥輪競速騎手預備時雙腳須放置車叉,鳴槍後雙腳撥輪於自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己道次前進線,僅可雙腳碰觸輪子,中途掉車者於原地撥輪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車,雙腳撥輪至終點線。(不可碰觸踏板或區炳)
2、競技項目:
           (1)競技項目參賽用獨輪車的規格及曲柄尺寸均不限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2)競技項目使用音樂(CD)需自行提供,於檢錄時繳交並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參賽單位自行播放
           (3)道具得視須要使用;服裝、音樂將列入計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4)場地:樹人醫專籃球場舉辦,個人賽、雙人賽:14 × 15公(半
      個籃球場大小);團體賽:28 × 15公尺(1個籃球場大小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5)個人花式競技比賽時間2~3分鐘,大型計時顯示器堤供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6)雙人花式競技比賽時間比照個人花式競技比賽規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7)團體花式競技比賽時間4~5分鐘,本校將提供大型計時顯示器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另提醒。
     (8)花式競技參賽時間不足或超過時,皆扣總成績1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9) 競技比賽均無規定指定動作,參賽選手及隊伍請以「技術」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招式」串接之表演動作,於規定時間內完成。
十二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05年04月20日16:00分前,依所附格式填具報名
      表乙份,電子檔傳至bicycle@ms.szmc.edu.tw 信箱,並將紙本核章後,郵
      寄(高雄市路竹區環球路452號)註明體育組 饒秋琴收,並於事後電話
      確認。(電話6979323///0952864598體育饒秋琴)。
十三、裁判及工作人員:由主辦單位遴聘具備裁判資格之裁判。
十四、出賽分組、順序、道次:統一由主辦單位代為安排,不得異議,並於賽前
      一週公布本校網頁請參賽單位自行上網查看
十五、比賽檢錄:賽前約20分鐘檢錄,但屆時請依實際賽程或廣播準時前往檢
      錄。
十六、獎勵:
      (一)個人賽(含400公尺接力)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,賽後將成績總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發函至各校。
      (二)團體花式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。
      (三)總錦標國中國小各取一名;總成績以各參賽單位各項比賽優勝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至6名者,計分方式依名次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,團體
  加倍14、10、8、6、4、2計分。如積分相等時,已獲得第1名之
  多寡判定之,以次類推。
十七、附則:
  • 參與錦標賽之裁判、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,當日給予公差假,得於賽程結束後六個月內,在不影響學生上課原則下,補假一天。
  • 因競賽所產生之爭議問題,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,仍需於該項成績公佈後10分鐘內,補提申訴書,否則概不予受理。
  • 各項比賽進行中,各校領隊、教師、選手,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人員。
  • 尊重運動員守法之精神,採不檢驗出賽者資格,以方便賽程進行。所以請各校確實辦理,不得造假,若有不實之情形,該參賽單位以棄權論,並予以禁賽一年之處分。
  • 比賽所需之獨輪車,均請各參賽單位依規定規格自行準備。
十八、本計畫要點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承辦單位修訂之。
詳細辦法:http://vod.szmc.edu.tw/media/show/id/2889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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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 unicycle@unicycle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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