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 > 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100年丙級裁判講習開始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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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0-01-0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100年丙級裁判講習辦法
一﹑主旨:為培養國內獨輪車運動裁判人才,研討裁判工作實務,落實裁判分級制度,以達成與國際接軌、提升獨輪車運動水準。 二﹑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﹑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、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 四﹑承辦單位:彰化縣東溪國小、本協會裁判組 五﹑講習日期:100年5月13、14、15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 六﹑講習地點:彰化縣東溪國小 七﹑參加資格:1. 本協會會員。 2.中華民國國民、年滿18歲以上(需年滿18足歲) 3.高級中學(含同等學力)以上學校畢業,有興趣從事於獨輪車運動教學者。 4.講習學員共60名,優先錄取本協會會員,如有餘額再依報名順序開放給非 會員參加,額滿為止。 八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0年4月29日(星期五)止(郵戳為憑)。 九、報名手續: 1.詳填報名表並浮貼照片三張(照片背面請填寫單位姓名)。 2.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。 3. 報名費:本協會會員2000元。非本協會會員:3000元。 匯款帳號:萬丹郵局700-0071304-0684024 4.報名方式:郵寄、email,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即可, 電話:0953178566 地址: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金龍街93號 E-MAIL:wdcmc@xuite.net 5. 報名費、身分證影本及照片講習會報到當天繳交亦可。 十、授課內容:運動規則、判例分析、裁判技術、裁判職責、記錄方法、裁判示範、實習裁判 。 十一、注意事項:講習後將成績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,由本會發給通過者丙 級裁判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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